关于转发《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2025-10-23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中国民办教育协会面向各会员学校发布了《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现予以转发。请认真阅读,并积极做好科研成果奖申报工作。注意事项如下:
一、科研成果时限
科研成果需为 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9月1日期间完成或发表的成果。
二、申报材料
(一)纸质材料
1、申报表:《科研成果奖申报表》,包括成果简介、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应用前景等内容。
2、成果主件。研究报告、论文或专著、专利证书等。其中,论文需提供期刊封面、目录、正文等,著作需提供原件1份或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前言、正文节选等;专利证书需提供原件或复印件1份。
(3)证明材料。如结题证书、采纳证明、获奖证书、成果应用证明、权威媒体报道等(不超过5件)。
2.电子材料
所有纸质材料扫描件(PDF格式)及申报汇总表,压缩包命名为“奖项类型+姓名+成果名称”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11月12日止。
联系人:甘露 电话:87713638
附件:
1、关于面向会员学校开展2025年度教育教学成果奖、科研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3、汇总表.xlsx
科技处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