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我校科研平台进行中期检查的通知
2018-05-11 浏览次数:0
各平台负责人: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平台管理,推进我校平台建设,促进平台建设带动学校科研工作与学科专业建设,根据《南昌工学院科研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现对我校相关平台进行中期检查,具体如下:
1. 检查范围。2017年5月以前获批立项的各类平台,分别是中国物流学会产学研基地(经管学院)、中国教育学会财商教育实验基地(会计学院)、江西省汽车零部件数字化技术工程实验室(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江西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研发基地(体育学院)。
2. 各平台负责人填写中期检查报告(附件1)。
3. 各平台负责人将中期检查报告及论文、专利等成果证明材料(扫描件)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邮箱515428408@qq.com,并打印三份送至行政楼1401甘露处。
4.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
联系人:甘露 电话:87713638
科技处
2018.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