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度校级课题的通知
2021-06-22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我校2021年度校级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申报条件
2021年度,校级课题分为科技计划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两类。以上两类课题分别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及博士专项基金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另设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
1.重点项目:申请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主要支持有较好科研基础的中青年教师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领域面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开展研究。
2.一般项目:主要支持青年教师开展自主研究。
3.博士专项基金项目(含在读博士):主要支持博士开展科学研究,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对接江西省“2+6+N”产业,充分发挥博士专项基金示范引导作用,为学校转型升级发展提供高层次成果支持。
4.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申请者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并在学校宣传部、学工处、团委、院系党总支等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或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一线教师,围绕中央和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结合我校思想政治工作实际,拟定研究课题。
凡有在研同类校级科研项目者,不可再申报;每个教师限报一项;已立项的各级各类课题不可重复申报;每个项目须有至少一名在校学生参与研究。
二、课题研究周期
一般为2-3年,预期完成时间的月份为6月或12月。
三、资助额度
科技计划重点项目5000元/项,科技计划一般项目3000元/项,科技计划博士专项基金项目6000元/项;
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3000元/项,人文社会科学一般项目2000元/项,人文社会科学思想政治工作专项项目2000元/项,人文社会科学博士专项基金项目4000元/项。
四、申报方式
1.申报材料:请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各部门将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汇总表及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稿报送至科技处。
2.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9月9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好校级课题的申报工作,切实提高申报课题的质量。
联系人:甘露 电话:87713638
附件:
科技处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