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南昌工学院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的通知

2019-08-25 浏览次数:0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周期及成果要求

1.项目研究周期为2年。
  2.最终成果为:(1)在中央主要报刊发表理论文章;(2)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理论文章;(3)调研咨询报告,有省部级以上部门的采纳证明;(4)学术理论专著。

二、申报条件

   1.本专项任务项目限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报。
  2.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3.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应为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党务政工干部,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含专项任务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5)申请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其他类别项目者。
三、申报办法

1.本专项任务项目以高校为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2.本专项任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gov.cn/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4.自2019年8月2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5.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四、申报时间

本次项目自2019年8月2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9月22日。科技处将对各位老师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在线生成、打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一览表》(以下简称《申报一览表》)1份,加盖学校/单位公章,并于2019年9月28日前寄送至社科管理咨询服务中心。

联系人:吴辉 电话:87713638 13807053223 电子信箱:461220483@qq.com。

附件:1、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

           2、2020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课题指南.pdf

 

科技处

2019年825

 

上一页: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专项任务项目(高校辅导员研究)的通知 下一页: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江西省教育厅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