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格落实举办哲学社会科学讲座、论坛、研讨会、报告会等申报审批制度的通知
2019-06-13 浏览次数:0
各二级党委(总支),党群各部门:
为切实加强学校讲座、论坛、学术报告等管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现就有关申报审批制度重申如下:
各单位(部门)邀请校内外专家开展讲座等,均需事先填写《南昌工学院学术讲座申请表》,同时附上主讲人身份信息(主要是背景及政治倾向)、报告主要内容(含讲义、PPT)、参会人员身份、规模等,获批后方可执行。未经审批同意并备案,任何个人、单位、团体、学生社团一律不得擅自举办。未经许可举办的,一律不予报销相关费用。
对执行制度不力、审核把关不严、出现问题不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当,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将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员。
党委宣传部 科技处 财务处
2019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