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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工学院

南昌工学院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工作方案

2017-10-01 浏览次数:0



《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提高认识,全面落实《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营造氛围,深入开展《办法》的学习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学校制度体系建设和依法治校的总体安排,正确领会《办法》的精神内涵和基本要求,准确理解把握《办法》的原则及条文内涵,积极营造良好氛围,多渠道组织开展学习活动。

1.加强对《办法》的宣传报道。充分利用学校新闻网、校报等宣传媒介,广泛宣传《办法》精神,解读《办法》内容,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宣传、报道学校各部门和各单位学习贯彻《办法》的情况,营造学习宣传《办法》的良好氛围,增强学习的时效性和影响力。

2.学校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办法》,把《办法》作为一项学习内容,安排学校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专题学习和研讨。

3.学校学术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等多种方式,组织各级学术委员会委员全面学习《办法》,并在学风建设工作和学术不端行为认定过程中贯彻执行《办法》。

4.教务处、科技处等职能部门组织有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办法,熟悉《办法》的主要内容,掌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的具体规定,不断提高相关业务能力和水平。

5.各二级学院以学生入学教育为契机,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学术诚信教育活动,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全体教师、教学管理人员学习《办法》,充分利用电子显示屏、微博、微信等平台主动宣传《办法》,使教学科研人员和学生知晓《办法》的精神、原则和主要内容,自觉遵守学术规范,共同抵制学术不端。

二、突出重点,全面做好《办法》的贯彻实施工作

1.进一步完善学校学术治理体系,不断健全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处理机制。学术不端行为的预防与处理是一项长期任务,需要全校上下提高认识、齐心协力,从源头抓起、治标治本。学校统筹安排,职能部门协调配合,各教学单位强化落实,不断完善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的长效工作机制。要按照《办法》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学校的学术治理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和学术发展制度。引导广大教师和学生勇于创新,潜心研究,避免急功近利,自觉恪守学术诚信,遵循学术准则。特别要注重发挥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的作用,按照预防为主、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学术规范教育和学术诚信教育。

2.进一步加强学风工作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学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办法。依据《办法》,结合学校实际,做好《南昌工学院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学术行为查处办法》(以下简称“查处办法”)的制定工作。“查处办法”的制定要考虑学校的学科特点、历史文化传统、发展目标定位以及学术标准要求等,确定学术不端行为的类型及惩处标准;进一步明确学校受理教师、学生等不同主体学术不端案件的工作机构和工作程序;支持学术委员会独立开展调查活动,并为其调查认定工作提供制度依据,保证学术组织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查处办法”要在校内相关职能部门和专家范围内征求意见,经过校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3.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加强对学校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的监督。继续推进学校“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机制”的落实和公开,坚持把信息公开和学术监督作为加强学风建设的防腐剂,建立健全学术不端行为查处工作监督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学校学风专题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利用学风专题网站公开涉嫌学术不端案件的受理机构及联系方式;要向教职工代表大会作学风建设工作报告,并在学校信息公开网站上公布,接受教职工和社会的监督;对于符合立案要求的举报要及时按照相关工作程序进行调查并作出公正的结论。通过建立信息平台,畅通监督渠道,强化行政约束等不断加强监督,推进学校学术不端行为预防与查处工作扎实开展、有效落实。

 

                                                                              科技处

                                                                          2016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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